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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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23-11-10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访问量:323

1 基本规定

1.1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律所实际制订。

1.2本收费标准是律所规范服务收费的内部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律师收费是市场调节价,故本收费标准并不妨碍律所和委托人自愿在本标准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以外协商约定律师服务收费方式和金额(本标准标明为“必须遵守”的规定除外)。

1.3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所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1.4律所办理涉及农民工、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依法可以享受法律帮助的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依法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所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5根据提供服务种类的不同,服务收费方式可在计件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和常年顾问合同等收费类型中作出选择,也可几种结合约定。

 

2 计件收费

2.1解答法律咨询

2.1.1简单常规的法律咨询30分钟以内不收费。

2.1.2其它法律咨询解答执行计时收费标准。

2.2 出具律师函和代为制作法律文书

2.2.1代为起草(修改)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仲裁申请书、报案材料等涉诉法律文书,每件最低收费800元(人民币,下同);

2.2.2受委托出具律师函或律师声明,每件不低于2000元;

2.2.3代为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契约、章程、决议及其他经济类型法律文书,每件最低收费3000元;

2.2.4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较为复杂(超过10页)或需要付出较多工作时间(超过10个小时)的法律文书,收费可由当事人与律所另行协商确定;

2.2.5如需提供超过2本的文本,印刷制作费应由委托人承担。

2.3代理刑事案件

2.3.1律师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每个阶段提供辩护的,每阶段在6000元-10万元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金额。

刑事诉讼案件案情疑难复杂或案件影响重大的,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三至五倍。

2.3.2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比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2.3.3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被告应诉附带民事诉讼的,按照办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2.4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2.4.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一审收取不高于8000元的代理费(案情复杂、工作量较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收费金额)。

2.4.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每一审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标的额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另加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上—— 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 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 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 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 3%
1000万元以上部分 2%

2.4.3代理执行案件,比照以上规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或按照风险代理收费标准执行。

2.5代理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收费:

2.5.1涉及争议财产金额的,按照第2.4条规定收费。

2.5.2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按照以下方式收费:一般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每一审收取代理费6000元-5万元;案情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双方协商确定,不受前款上限的限制。

2.6代理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抗诉)和国家赔偿、行政复议等其他类型的涉诉或准司法案件:

比照上述标准或按照风险代理方式协商收费。

2.7律所律师曾参与刑事案件、民事诉讼(仲裁)案件、行政案件、审判监督程序案件或国家赔偿、行政复议等其他类型的涉诉或准司法案件前一个审判阶段的律师服务工作,又在下一个审判阶段继续提供律师服务的,可在前一个审判阶段收费的基础上酌情优惠收取服务费用,但原则上不低于前一个审判阶段收费数额的百分之五十。

2.8专项非诉法律服务收费

2.8.1尽职调查、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证券及债券业务除外):

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件,具体金额根据工作量和参与律师人数、工作时间、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2.8.2代理申请破产、解散、清算或改革改制:

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件,具体金额根据工作难度、工作量和参与律师人数、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2.8.3代理公司分立、合并、注销等:

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件,具体金额根据工作量和参与律师人数、工作时间、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2.8.4为证券、债券业务(含公司上市、并购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件,具体金额可按股票发行后募集资金量或项目涉及资金第一定比例并结合参与律师人数、工作时间、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配股发行的,可适当优惠收费。

2.8.5遗产类业务:

2.8.5.1遗嘱见证:根据涉及遗产金额和工作量协商确定。

2.8.5.2遗产管理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件,具体金额根据涉及遗产金额和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2.8.6接受委托托管资金:

根据代管资金金额、保管期限等协商确定。

2.8.7担任强制清算或破产管理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人民法院裁决确定。

 

3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3.1法律顾问费根据聘请单位的级别、规模、注册资本、所涉法律事务的多少、所指派律师的职称、资历、知名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顾问费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

3.2具体法律顾问的服务及收费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律所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适时提供不同的服务方案(产品)供聘请单位选择。

 

4 计时收费

4.1本条项下的计时收费标准按照一名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时间计算。如有多名律师参与服务,则分别计算,合并收取。

4.2计时收费标准如下:每小时1000—5000元。服务时间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未到30分钟的,按照0.5小时计算。

4.3计费时间按照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实际工作时间为准,工作时间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案件影响重大或案情疑难复杂的,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三至五倍。

 

5 风险代理收费(必须遵守)

5.1风险代理收费是指:根据委托人与律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约定收取一定金额或比例的律师服务费。

5.1.1书面风险代理合同中应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委托人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并就委托人委托的法律服务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达成的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进行提示。

5.1.2下列案件不得收取风险代理费: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

5.2律所与委托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委托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如下: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标的额的6%。

 

6 其他费用承担

6.1上述律师收费均为含税价。

6.2除有特别约定外,上述律师收费均不含应由委托人承担的诉讼仲裁费、鉴定费、各项税费等。

6.3律师办案发生的差旅费、查档费、文印资料费,由委托人与律所协商承担主体。

 

7 其他

7.1本标准未涉及到的其他类型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与律所协商确定。

7.2本标准经律所合伙人会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

 

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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